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王飞跃:算法备案不等于生成式AI产品获批,属常规动作
6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百度、阿里、腾讯等巨头的41个算法上榜。这也是国内首批公开的算法备案清单。对此,有猜测认为属于生成式AI审批政策的松动。
在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复杂系统管理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王飞跃看来,这类观点并不准确,其背后混淆了两组概念:一是深度合成服务算法与生成式AI服务;二是算法备案与安全评估。
首先,本次算法备案的发布,是受到中央网信办2023年初《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其中备案要求的推动。而4月11日征求意见的《生成式AI服务管理办法》才是管理生成式AI服务的核心法规。尽管,深度合成服务算法与生成式AI服务存在一定交集,但二者所适用的具体法规并不相同。因此,《生成式AI服务管理办法》的动向才更具有参考价值。
其次,备案仅仅是法规中非常普遍的一项要求,属于常规动作。事实上,无论是《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还是《生成式AI服务管理办法》,均分别对深度合成算法、生成式AI服务提出了算法备案与安全评估两项核心要求。算法备案与安全评估两者截然不同。备案并非对产品的许可或认定。而完成监管部门所规定的安全评估,是生成式AI产品在我国正式上线服务的“必修课”。
综上所述,生成式AI产品的监管动向还需要进一步观察。但王飞跃认为,本次算法备案的发布,也透露出一定的积极信号。登上《清单》的41个算法,囊括大模型、图像生成/识别、视频生成、语音合成/识别、智能客服、人脸融合等多个种类,如百度PLATO大模型算法等大模型算法,反映出对当下AI技术热潮的响应与关切。
更重要的是,仅从深度合成算法来看,从年初的《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到现在的《算法备案清单》,监管政策更加精细化、更具指导性。王飞跃提到,生成式AI服务领域将有机会获得建设性的监管支持,确保生成的内容不违背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推动科技发展走上良性发展快车道。